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救助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徐州路救办以漫画的形式,来为大家解读到底什么是“救助基金”。
2021年10月9日05时43分许,曹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徐峡线(311国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与公园里交叉路口南侧新港商贸城北门地段,与相对方向马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曹某某受伤,两车损坏。伤者曹某某随即被送往新沂市人民医院,在人民医院住院13天后,因伤情严重转到徐州市中心医院,住院5天后,因该院无法进行手术,伤者又被立即转往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面对高额的手术费,伤者家属与司机立即申请救助基金为其垫付,手术结束后,53162.7元的救助基金款项打入了伤者所在医院,为双方解决了一大难题。